轮胎吊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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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轮胎吊自重大,接地系统压力高,作业时重心变化大,应在整平牢固的地面上作业、行走和泊车。
2.以保轮胎吊的一切正常运用,在轮胎吊作业前尽量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检查:
(1)各安全系数保险装置及各标识车内仪表盘完备完好无缺;
(2)镀锌钢丝及连接部位符合规定;
(3)成品油、润滑油脂、机油、制冷循环水系统等再加上充足;轮胎吊:轮胎吊运行前应将主离合器提取,各实际操作摇杆放进空挡位置,并应参照燃气轮机操作过程安全性安全技术交底运行燃气轮机。
燃气轮机运行后,应检查各车内仪表盘标识值,待运行一切正常再缝隙连接主离合器,进行载满运行,顺序检查各工作上机构及其制动器,明确一切正常后,便可以作业。作业时,仰俯变幅的起重臂的非常大仰角不能超过原装规定。当无原材料能查时,不能超过78°,以防止起重臂后倾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。轮胎吊的变幅机构一般采用蜗杆减速器和自动式常闭回转式制动器,这类制动器仅能具备辅助作用,倘若操作过程中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即换档,由于起重臂减少的惯性力矩超过了辅助制动器的滑动摩擦力,将造成起重臂控制不了摔坏的安全生产事故。因而,轮胎吊变幅应缓慢平稳,禁止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;轮胎吊载荷确保额定电流吊重的90%及以上时,严禁减少起重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