码头吊操作时的要求
作者:无锡君通阅读:809
1.专心思考,谨慎操作。在起吊、转弯和降落时,应按下警铃,确保平稳运行,避免紧急制动。禁止吊钩(吊钩动滑轮)与手柄顶部的天车碰撞。
2.司机在起吊重物时不允许离开操作室。
3.任何人不得停留在杆和重物的旋转区域。
4.与装卸工密切配合,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,确保安全生产,纠正和制止装卸工的违法行为和不合理要求。如果无效,可以拒绝解除。
5.起升货物、装卸船舶的程度应从后方船舶逐步有序地进行,作业应平稳,防止钩货或抓斗碰撞,造成船舶事故。
6.如遇刹车失灵、旋转失控、承重钢丝绳断股、拉杆变形带电等严重故障,应立即停车修理。
7、遇有下列情况,不应起吊:
(1)斜吊不吊;
(2)超载不吊;
(3)散装货物过满或捆绑不牢,未吊装;
(4)不清楚不要挂指挥信号;
(5)悬挂物有锋利的边缘,无防护措施不得悬挂;
(6)站在悬挂物上的人不悬挂;
(7)埋在地下的构件不悬挂;
(8)未将安全装置提起的;
(9)光线较暗时,不悬挂看不到悬挂物;
(10)六级以上风不挂。